受理日期:2020年03月24日 申请人河北省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省某市某风冷设备厂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鉴黄师app免费安装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涉案8台离心风机中6台离心风机运转良好,其运行时的振动值符合行业标准;其余2台离心风机因检修未运转不具备检测条件,故不对其进行判定。2、涉案离心风机的软连接不适用传输介质的使用要求,进风口调节装置不适用于该设备的使用环境,以上物证表明这两处设计存在瑕疵。3、以上两处设计瑕疵可以进行改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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